街道办事处的指导、业主的参与、物业服务企业的配合对业主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有很大的影响。现下业主委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,包括成立时的问题,成立后运作不规范、起不到应有作用等问题,但简单有效的解决途径是:街办、业主、物业三者充分发挥其作用。
一、街道办事处发挥指导监督作用
1、街道办事处应当制定“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统一规范、流程”,并且配置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参与、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,包括业主大会的召开、业主委员会的成立、业主委员会委员会换届、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。
2、可要求业主委员会制定自己的工作议程,并把该工作议程告知街道办事处,街道办事处可按照相关规定,严格监督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工作。
3、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小区内积极开展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,包括业主大会的职责、业主委员会的职责,业主如何监督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以及业主公共事务的范围,进一步加深小区内业主对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的了解。
4、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调查业主满意度,考察物业服务质量,并与小区内居委会、业主积极联系,及时掌握小区内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动态,听取业主意见,及时纠正,充分保障业主利益,使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正常运作。
二、业主委员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
1、业主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《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》的规定履行自己职责,有业主委员会工作议程的,应严格遵守。
2、业主委员会工作透明化,依据相关规定,严格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(公示公共收益、保管工作资料、处理纠纷等),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执行工作,未经业主大会表决的不可擅自执行,始终把“业主利益”放在靠前位。
3、小区内业主大会应密切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,业主应发挥能动性,了解小区内物业情况,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相关知识,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,积极参与小区内公共事务的管理。
4、业主委员会制定相关工作议程,细化相关制度,组织业主委员会委员进行学习,提高业委会成员的专业知识和素养,防止业主委员会委员为谋私利而损害业主利益,使业主委员会的运行可操作性变强。
三、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、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合法进行
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关,执行业主大会决议,同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,所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与物业公司的去留有很大的关系,物业服务企业想要打破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对自己的束缚,应做到以下几点:
1、按照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以及《物业服务合同》的约定,履行职责。
2、始终以“业主利益”为出发点,热情积极的解决业主问题,与业主搞好关系。
3、管理期间与业主委员会做好沟通工作,配合业主委员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工作,包括物业服务,物业服务企业的退出、交接等工作。